证件办理程序

证件办理程序

新闻来源:  发布日期:2011-02-12

1、《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》即(一孩生育证):

新婚夫妇凭《婚育服务指南》、结婚证、身份证及已孕证明,携户口本、女方两寸近照一张至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办理

2、《再生育证》:

由当事人向女方户籍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》。经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科调查核实后,报区级计生部门审核,并由区计生局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。

3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:

凭女方户口本及小孩一寸近照 1张至女方户籍地社区填写申请表,经所在单位核实后(无业凭失业证到社区居委会或盖章),到街道办理。

所需相关材料:结婚证、夫妇身份证、夫妇及小孩的公安户籍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调解(判决)书原件加复印件(A4纸)、原子女的独生子女证、夫妻生育情况自愿声明书等材料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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