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《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》即(一孩生育证):
新婚夫妇凭《婚育服务指南》、结婚证、身份证及已孕证明,携户口本、女方两寸近照一张至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办理。
2、《再生育证》:
由当事人向女方户籍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》。经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科调查核实后,报区级计生部门审核,并由区计生局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。
3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:
凭女方户口本及小孩一寸近照 1张至女方户籍地社区填写申请表,经所在单位核实后(无业凭失业证到社区居委会或盖章),到街道办理。